
赵凌凌律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汉语汉文学专业,曾在沈阳供电公司电力勘测设计院从事电力工程及土建工程的预算工作,参与制作10kv、66kv电力工程的预算工作;曾开设汽车贸易公司,从事汽车销售及维修等业务,后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担任法官助理,深谙民商事、行政审判流程,负责法律文书、判决书的撰写工作。执业以来,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企业法律顾问,办理行政诉讼、合同纠纷、企业劳动争议、建设工程、交通事故、工伤、物业等类型案件。
• 曾为某大型外商投资企业中国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公司处理民商事诉讼业务、企业劳动人事法律服务及部分非诉业务;
• 曾为某省级行政机关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行政机关处理行政诉讼、出具法律文书及法律意见;
• 曾为多家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科技公司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处理诉讼业务及非诉业务;
• 曾参与某市级立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