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辉律师曾任职于高校、法院,现为北京邦盛(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较为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工作经验。专业擅长金融及公司法领域,劳动争议、建设工程等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等。执业期间曾办理多起涉民营企业重大民商事纠纷,为多家民营企业、股份制商业金融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在高校、法院工作期间,曾撰写著作、教材多部,发表论文多篇,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厅级等课题十数项。2019年至今作为专职律师执业期间,曾参与撰写著作一部,以民建会员身份撰写多篇建议,被全国政协、民建中央或民建河南省委采用。
• 主办河南省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上市医药企业集团融资租赁纠纷。本案为民法典颁布实施前关于售后回租型融资租赁合同,标的额较大,一审法院对合同性质认识有偏差,否定了合同效力,认定为借款。后经上诉、发回重审,诉讼请求获得全部支持;
• 代理河南某环保有限公司与河南某能化集团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本案标的额大,被告系河南重点企业,诉讼、执行过程中案外因素压力较大。最终成功代理本案原告胜诉,并与被告达成执行和解;
• 代理张某等八人与新乡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案标的虽然不大,但是在以下两点具有典型意义:一是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法院以案件属于企业内部集资房纠纷,不予受理,本人代理原告据理力争本案并非内部集资房纠纷,经二审、再审,最终经河南高院再审改判指令一审法院受理;二是在本案执行阶段,成功帮助八名原告通过申请破产清算程序获得足额受偿,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
• 代理某股份制银行与某禽业上市集团公司反向保理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法律关系为反向保理合同,属于银行业务中较为少见的合同类型。最终代理银行取得胜诉,保证了银行对保理人、债务人的双重债权,并在后续执行中为银行实现部分受偿,又协助银行在主债务人的破产重整中实现了部分债权;
• 代理张某与某村委会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再审阶段。本案系因张某与某村委会土地流转经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引发,某村委会违约解除合同,一审以原告身份起诉张某排除妨害腾退土地,张某反诉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一审判决张某胜诉。村委会上诉后,二审予以改判,主要理由是案涉合同无人签字,属于有章无人,归于无效。再审阶段接受张某的委托后,抓住“有章无人”并不必然归于无效进行论证,并引导张某进一步补强合同签订过程相关证据,成功让再审法院支持再审请求,村委会在再审结果的压力下,被迫同意与张某达成继续履行合同的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