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华伟律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自 2012 年执业以来,独立承办各类案件六百余件,擅长商账催收、民商事诉讼及公司法律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及较强的办案能力。王华伟律师工作细致,责任心强,注重办案技巧及效果,满足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高层次、专业化和个性化需求,力求在合法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整体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
服务客户包括: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英格索兰、开利全球公司、美国约克国际集团、特灵科技、泰科国际有限公司、美国江森自控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佳能株式会社、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安联人寿保险、安连贸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行业涵盖电气设备、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汽车、食品、建材、安防、化工、金融、保险等领域。
• 代理上海某工程有限公司与德惠市某经贸有限公司、长春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仲裁应诉一案,案件标的670万余元。通过细致的梳理证据及进行法律论证、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调查取证等综合措施,最终,仲裁庭采纳了律师的抗辩意见,驳回了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 代理江苏某设计院公司与山东某投资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标的额 4400万余元。在债权存在争议、部分担保无效、债务人偿债能力弱等不利情况下,快速启动诉讼程序,并在调查债务人名下财产后有针对性的申请了财产保全,诉讼中继续积极与对方及主管部门协调沟通,促成委托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在一年内收回全部欠款本金以及部分利息;
• 代理成都某机电设备公司与某空调冷冻销售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应诉一案。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通过协助客户收集有利证据,归纳核心抗辩观点,从而降低了原告关键性证据的证明力。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对方关于退换货、退还保证金以及支付季度目标奖的全部诉讼请求;
• 代理某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新疆某运输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2000万余元。案件委托后,通过非诉谈判,完成证据补救,并说服债务人实际控制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续通过诉讼、执行和解等协助客户机处置了债务人部分资产,现为客户实现了大部分回款;
• 代理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深圳某上市公司,在案件存在质量纠纷等情况下,通过“ADR+诉讼/仲裁” 解决与上海某技术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案标的额约 600 万元,最终全额回款。